中日正式建交是1972年。
1972年9月29日,中日双方签署发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》,实现邦交正常化。
1978年8月12日,双方于北京缔结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》,同年10月23日,双方于日本东京互换批准书,条约正式生效。此后,双方先后于1998年11月和2008年5月发表《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2024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》和《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》。
《辛丑条约》是1901年9月7日签订的。在1900年10月,法国提出了惩治义和团的官员、拆毁大沽炮台、赔款等六项要求,后来又经过各国公使的多次补充和修改,在1901年9月7日,李鸿章和奕劻为清朝代表与西方列国签订合约。
1894年7月25日—1895年4月17日甲午战争以1894年7月25日(清光绪二十年,日本明治二十七年)丰岛海战的爆发为开端,到1895年4月17日《马关条约》签字结束。按中国干支纪年,时年为甲午年,故称甲午战争。